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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处职责

2022-12-09 11:16:53  浏览次数:1000

机构名称

 

职能介绍

 

联系方式

 

双塔办事处

1.在朝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授权下,负责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工作;

2.负责受理、审批辖区内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缴存、变更、转移、注销等申请;

3.负责受理、审批辖区内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申请;

4.负责辖区内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提供政策解答和业务咨询服务;

5.负责辖区内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工作,依法依规对欠缴单位进行催缴清欠和行政执法;

6.负责辖区内逾期贷款催收和资产保全工作;

7.负责记载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并提供对帐和查询服务;

8.负责业务档案管理、办公用房维护、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0421-2928372

龙城办事处

1.在朝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授权下,负责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工作;

2.负责受理、审批辖区内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缴存、变更、转移、注销等申请;

3.负责受理、审批辖区内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申请;

4.负责辖区内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提供政策解答和业务咨询服务;

5.负责辖区内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工作,依法依规对欠缴单位进行催缴清欠和行政执法;

6.负责辖区内逾期贷款催收和资产保全工作;

7.负责记载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并提供对帐和查询服务;

8.负责业务档案管理、办公用房维护、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0421-2839700

朝阳办事处

1.在朝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授权下,负责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工作;

2.负责受理、审批辖区内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缴存、变更、转移、注销等申请;

3.负责受理、审批辖区内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申请;

4.负责辖区内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提供政策解答和业务咨询服务;

5.负责辖区内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工作,依法依规对欠缴单位进行催缴清欠和行政执法;

6.负责辖区内逾期贷款催收和资产保全工作;

7.负责记载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并提供对帐和查询服务;

8.负责业务档案管理、办公用房维护、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0421-7015615

北票办事处

1.在朝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授权下,负责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工作;

2.负责受理、审批辖区内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缴存、变更、转移、注销等申请;

3.负责受理、审批辖区内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申请;

4.负责辖区内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提供政策解答和业务咨询服务;

5.负责辖区内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工作,依法依规对欠缴单位进行催缴清欠和行政执法;

6.负责辖区内逾期贷款催收和资产保全工作;

7.负责记载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并提供对帐和查询服务;

8.负责业务档案管理、办公用房维护、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0421-5577358

喀左办事处

1.在朝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授权下,负责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工作;

2.负责受理、审批辖区内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缴存、变更、转移、注销等申请;

3.负责受理、审批辖区内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申请;

4.负责辖区内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提供政策解答和业务咨询服务;

5.负责辖区内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工作,依法依规对欠缴单位进行催缴清欠和行政执法;

6.负责辖区内逾期贷款催收和资产保全工作;

7.负责记载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并提供对帐和查询服务;

8.负责业务档案管理、办公用房维护、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0421-4891661

建平办事处

1.在朝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授权下,负责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工作;

2.负责受理、审批辖区内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缴存、变更、转移、注销等申请;

3.负责受理、审批辖区内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申请;

4.负责辖区内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提供政策解答和业务咨询服务;

5.负责辖区内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工作,依法依规对欠缴单位进行催缴清欠和行政执法;

6.负责辖区内逾期贷款催收和资产保全工作;

7.负责记载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并提供对帐和查询服务;

8.负责业务档案管理、办公用房维护、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0421-7815527

凌源办事处

1.在朝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授权下,负责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工作;

2.负责受理、审批辖区内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缴存、变更、转移、注销等申请;

3.负责受理、审批辖区内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申请;

4.负责辖区内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提供政策解答和业务咨询服务;

5.负责辖区内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工作,依法依规对欠缴单位进行催缴清欠和行政执法;

6.负责辖区内逾期贷款催收和资产保全工作;

7.负责记载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并提供对帐和查询服务;

8.负责业务档案管理、办公用房维护、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0421-6814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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