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
朝阳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朝阳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18名委员,2023年召开2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朝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度工作报告》、《朝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度决算和2023年度预算》、《朝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度信息披露报告》、《朝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实施细则修订意见》、《关于制定朝阳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试行办法》、《朝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惠民便民措施新5条》。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隶属于朝阳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设9个科室,7个管理部。从业人员150人,其中,在编55人,非在编95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3年,新开户单位347家,净增单位141家;新开户职工1.17万人,净增职工0.27万人;实缴单位3523家,实缴职工16.94万人,缴存额29.84亿元,分别同比增长4.17%、1.62%、7.34%。2023年末,缴存总额 266.5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2.61%;缴存余额116.22亿元,同比增长4.96%。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10家。
(二)提取:2023年,6.49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24.35亿元,同比增长32.34%;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81.60%,比上年增加15.41%个百分点。2023年末,提取总额150.2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9.33%。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
2023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37万笔13.13亿元,同比分别下降22.92%、24.02%。
2023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4.73亿元。
2023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8.89万笔196.30亿元,贷款余额91.80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4.34%、 7.17%、减少1.71%。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 78.99%,比上年末减少5.36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0家。
2.异地贷款:2023年,发放异地贷款551笔18739万元。2023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5384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04739.94万元。
(四)资金存储:2023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26.31亿元。其中,活期0.04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14.91亿元,1年以上定期9.74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 1.62亿元。
(五)资金运用率:2023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78.99%,比上年末减少5.36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3年,业务收入35387.03万元,同比增长3.52%。其中,存款利息6316.07万元,委托贷款利息29067.28万元,其他3.68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3年,业务支出17373.63万元,同比增长6.58%。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17376.51万元,归集手续费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2.88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3年,增值收益18013.40万元,同比增长0.73%。其中,增值收益率1.57%,比上年减少0.1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3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0万元;提取管理费用3003.89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5009.51万元。
2023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3003.89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4808.45万元。
2023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0103.87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109591.75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 2023年,管理费用支出2491.61 万元,同比下降5.56%。其中,人员经费1439.58万元,公用经费471.29万元,专项经费580.74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23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537.97万元,逾期率0.59‰,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9991.87万元。2023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6.21%,国有企业占16.44%,城镇集体企业占1.74%,外商投资企业占1.43%,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0.35%,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70%,灵活就业人员占0.02%,其他占3.11%;中、低收入占99.09%,高收入占0.91%。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6.59%,国有企业占9.21%,城镇集体企业占0.75%,外商投资企业占 1.51%,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49.41%,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82%,灵活就业人员占0.27%,其他占0.44%;中、低收入占100%,高收入占0%。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8.9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0.96%,租赁住房占0.63%,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离休和退休提取占35.4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1.69%,出境定居占0%,其他占2.31%。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09%,高收入占0.91%。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23年,支持职工购建房42.96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41.00%,比上年末减少0.81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17504.16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 14.66%,90-144(含)平方米占76.86%,144平方米以上占 8.48%。购买新房占69.32%,购买二手房占30.68%,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其他占0%。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40.92%,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59.08%,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5.43%,30岁-40岁(含)占39.20%,40岁-50岁(含)占17.62%,50岁以上占7.75%;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82.38%,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7.62%;中、低收入占91.03%,高收入占8.97%。
(四)住房贡献率。
2023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93.40%,比上年减少16.20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根据年初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准确把握住建部关于重点支持新市民、青年人解决住房问题,落实租购并举制度总要求,推进人才强市,聚焦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立足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中心优化和创新制度,从提取、贷款方面加大了政策支持力度,再次推出5项惠民措施。一是支持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二是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由900元/月提高至1000元/月;三是取消租房提取频次限制;四是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不设最高提取限额;五是对入选“兴辽英才计划”和“朝阳英才计划”的高层次人才、多子女家庭放宽贷款额度。调整后的政策更加符合职工实际需求,提高了职工的提取和贷款的灵活性。
(二)依据我市2022年度相关统计数据和住房公积金缴存规定,调整我市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限额为18534元。2023年1月1日起新录用或新调入的职工,以录用或调入后发放的首月工资收入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在年度缴存基数调整时,不再重新核定。缴存比例严格按照个人和单位分别不低于5%且不高于12%执行。
(三)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优势,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中心将公积金事业主动融入推动和服务朝阳高质量发展中,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国家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等有关精神,结合朝阳资金结构和个贷率现状,在借鉴全国典型经验和充分调研论证基础上,制定《朝阳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试行办法》。朝阳市辖区内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即可享有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资格。此项政策为自愿缴存者购房提供了充足的资金保障,住房公积金制度惠及人群实现历史性突破。
(四)着力加强营商环境建设,进一步促进服务精准化。提供“点题式、定制化”服务,主动更新12345知识库554条,年内接到省平台点题26条,市平台点题23条,按时反馈49条,点题答复率100%;编制《办事不找关系指南》,柜台摆放,大屏播放,让职工伸手可取、举目可看、网上可查;公众号开设“微信帮”专区,解答群众关注热点问题140次,制发业务办理视频指南18条;开展“百件烦心事”活动,走访缴存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协作部门,通过现场调研、座谈、调查问卷等形式,及时了解群众“急难愁盼”,为化解矛盾,改进服务提供了支撑。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和教育培训,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激励党员干部主动担当作为,8个综合柜员制服务大厅充分发挥“帮办代办” “跨省通办”“办不成事反映”以及“一件事一次办”服务窗口积极作用,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全面争创“清风辽宁政务窗口”,营商环境工作持续提质增效。四是高效处理诉求问题。共受理12345政务平台群众各类诉求75次,办结率100%、按时反馈率100%、满意率97.87%,在市直47个办理部门中排名第八。
(五)抓好信息化建设,提升智能化服务水平。牵头与住建、卫健、民政、人社、营商等单位对接,通过跨部门数据共享和流程再造,贷款结清、公积金提取、等7项“一件事一次办”全部由“多次跑”降至“零跑腿”;为拓展服务场景,年内又向辽事通提供15个高频事项接口,接通后辽事通手机APP可办理30项高频事项;依托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和监管平台,开通时时在线自动查验服务,现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实现“亮码可办”;打通网络壁垒,将不动产抵押系统前置到公积金前台,通过政务外网直连方式,实现缴存职工办理公积金贷款“最多跑一次”工作要求;多渠道加强协同协作,除法律规定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业务,现中心服务事项均已开通“跨省通办”;数字赋能11项单位缴存业务实现“一次不跑”,网上申报率超过99.58%,为客户节约了大量时间和人工成本,此举助力近3600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减负增效。
朝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