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朝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3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法治建设放在中心工作大局中统筹谋划,充分发挥法治在优化营商环境、防范化解行业风险、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中的规范、引领和保障作用,持续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法治化水平。现将中心2023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法治建设基础工作
1、强化理论学习,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履职能力。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起来,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重点内容。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系列重要论述,扎实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权威读物,并开展常态化学习,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年共计组织中心组理论学习21场,研讨学习15次,其中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研讨3场。
2、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会前学法等制度,扎实组织专题学法会议、网上学法等多样化的法治学习教育活动。一是定期组织法律顾问和专家围绕《宪法》《民法典》《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集中开展法治讲座辅导学习3次,全面营造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二是邀请市“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团”成员、市直机关工委二级调研员郭吉来同志来我中心做法治专题宣讲辅导1次,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蕴含的原创性贡献,联系实际学深悟透,使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三是组织中心工作人员积极参加网上学法考试,通过率100%。
3、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落实法治文件备案制度。一是严格执行《朝阳市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备案工作办法》中备案范围、备案时限和备案格式要求,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合法性审核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二是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对大额资金存储使用、重大政策调整、干部职级晋升等“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按法定权限和程序规则提交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确保重大行政决策权限合法、实体合法、程序合法。三是认真落实住房公积金规范性文件,坚持依法依规开展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门户网站、网上业务大厅开设专栏,对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业务流程、职责权限等政务事项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4、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书记坚持将法治建设列入中心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中心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坚持抓好“关键少数”,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5、按照《中共朝阳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十项重点任务》《关于印发2023年度朝阳市法治为民办实事重点项目的通知》,中心党组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领导职责,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研究制定下发《朝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法治朝阳建设任务与责任分工方案》、《朝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法治社会建设任务与责任分工方案》,明确年度工作任务,确保中心法治建设工作有计划、分阶段、分步骤有序推进。
6、落实每年定期向本级政府和上级监管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建设情况制度,并通过中心网站向社会公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主动接受监督。
7、按市委法建办要求及时上报各类相关信息和工作总结。如遇不明事宜,及时向上级管理部门沟通请教,以保质保量完成市委法建办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端正思想态度,切实做好法治建设督察整改工作
2023年度,我中心按照《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工作督察整改工作考核方案》,认真自查梳理,法治建设工作暂未发现督察需整改工作。
(三)扎实推进全省住建领域破坏营商环境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项监督行动走深走实。贯彻落实《全省住建系统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项监督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行动方案》要求,针对各项行动任务,加强对本单位的督促指导,全面了解各行政执法部门落实专项行动中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二是持续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深入落实《全省住建系统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项监督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行动方案》工作要求,重点对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不公开、不规范等突出问题,以及“运动式”、“一刀切”执法开展专项整治。畅通来信、来访、来电和网络等举报渠道;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探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创新监管方式减少企业负担等工作举措,确保专项整治落地见效。
三是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按照《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编制和适用规则》要求,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推行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制度,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危害程度、实际后果等因素,合理划分裁量阶次,依法、科学制定清单内容。
(四)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作用,促进社会治理法治化
落实检察机关制发的检察建议制度, 严格执行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回复和落实。2023年度,我中心暂未收到检察机关制发的检察建议。
(五)加强普法宣传,营造行业浓厚法治文化氛围
1、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将普法工作纳入中心工作总体布局,制定中心《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切实担负行业普法工作责任,努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管理服务一线,确保“八五”普法工作规划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坚持宪法至上,加大宪法宣传教育。以“传承宪法文化,弘扬法治精神”为主题,全方位开展了2023年“宪法宣传周”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一是组织开展“宪法进机关”主题宣传活动。在“宪法宣传周”期间,筹资稽查科注重时效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营造了巨大声势,把集中宣传与经常性普法宣传相结合,充分运用“报、网、微、屏”等住房公积金法治宣传阵地,尤其是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公积金工作群等宣传阵地,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二是组织宪法知识网上答。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突出抓好对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学习,号召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在“中国普法”网积极参与“宪法法律知识有奖竞答”活动。三是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入心入脑。中心各部门充分利用宣传活动这一契机,结合我市公积金管理中涉及的法理问题,集中学习《民法典》和《行政处罚法》,把宪法精神真正融入群众日常生活,融入实际工作中,推动宪法学习宣传经常化、制度化,确保宪法宣传取得了实效。
3、增强安全意识,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在2022年4月15日前后,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2023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切实增强全市群众尤其是我中心职工的国家安全意识,共同维护国家安全。宣传发动阶段,一是搜集相关宣传材料,利用手机、电脑等新媒体开展宣传教育,营造安全教育氛围;二是编制普法宣传语,利用LED电子显示屏全天候循环播放“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标语,形成全方位覆盖的宣传态势,营造浓厚的社会学法氛围。持续推进阶段,一是充分利用公积金公众号、微信工作群、微信朋友圈等新媒体宣传阵地,编发国家安全教育的相关知识信息,并于4月15日前后“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期间定期发布给中心全体工作人员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加强国家安全教育宣传;二是在组织安全知识网上答。号召中心全体工作人员积极参与线上答题活动;三是隐患排查。中心各部门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对办公场所、食堂、数据库、资金管理、密码安全等重要部位进行全面细致地自检自查。对现存的安全隐患,能够解决的及时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全力以赴持续推进整改,全力将风险扼杀在可控阶段。
二、存在的问题
今年以来,虽然中心在法治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学习法治思想的方式方法较为单一,学习载体不够丰富多样;二是法治宣传工作创新力度不够,在提升接受度、拓展传播面、创新宣传形式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探索。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思想引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政治理论集中学习及领导干部述法重点内容,扎实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机关,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坚持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实践。
(二)树牢为民理念,切实增强法治建设工作实效。坚持从实际出发、从群众需要出发,切实担负行业法治建设工作责任,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一项日常性、经常性工作来抓,努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入管理服务一线,深入职工群众,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三)加强法治宣传,营造住房公积金行业浓厚法治氛围。以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理念、推动法治实践为主旨,运用中心各类媒体平台,着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大众化传播、多维化解读,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特色法治文化导向作用,推动营造住房公积金行业浓厚法治文化氛围。
2023年12月26日
联系人:筹资稽查科 刘志刚
联系电话:13842120017 0421-2928378